近日,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全资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下称“上期能源”)发布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做市商管理细则》以及做市商招募通知。此次招募的对象为原油品种做市商。
根据通知,申请原油期货做市商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做市交易,做市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期能源业务规则;具有健全的做市交易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备稳定、可靠的做市交易技术系统;应当具有上期能源认可的交易、做市或者仿真交易做市的经历;上期能源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国原油期货上市以来发展迅猛。美国科罗拉多大学丹佛校区摩根大通商品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终身讲席教授杨坚表示,“中国原油期货仍然存在一些结构性问题,包括交易过分集中单个主力合约,尚不能形成有效的期货价格曲线”。
据了解,我国商品期货市场历来存在主力合约1月份、5月份、9月份的轮转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体企业参与期货市场开展点价、风险对冲和套期保值等业务的开展,实体企业对改善合约连续性的市场呼声强烈。对此,实行做市商制度是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通过做市商提供合理报价,能够为不同类型的市场参与者提供有效的交易机会,改善标的合约活跃度以及主力合约连续性,进一步推进期货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原油期货中存在的结构性问题,也希望通过做市商有效解决。
国投中谷(上海)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林拓表示,主力合约间隔缩短,对于实体企业来说,能够实现合理套保并起到平滑经营曲线的作用,同时也能丰富期货市场的交易者结构,实现套保、套利和投机资金的合理均衡博弈,也为期货公司场外期权的风险对冲,以及实体企业选择期权标合约提供了很大便利。
据了解,业内对申请做市商反应积极。上期所将采取“分步走”方案,初期将根据发展情况“择优录取”,后期会根据市场需求,进一步调整和扩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