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通常可以从工业、化学、物理或地质等不同角度进行分类,一般倾向于工业(商品)分类和化学分类。
工业(商品)分类的根据很多,如分别按密度、含硫量、含氮量、含蜡量和含胶质量分类等。国际石油市场上常用的计价标准是按比重指数API度分类和含硫量分类的。
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分类标准,超轻原油API≥50,轻质原油35≤API<50,中质原油26≤API<35,重质原油10≤API<26。不同国家和公司对密度的划分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现实中并不完全机械地遵循这些标准,往往还会考虑定价基准等其他因素。
我国大庆、胜利、辽河、大港等原油属于中质原油;孤岛原油、乌尔禾稠油属于重质原油;辽河油田曙光一区原油和孤岛个别油井采出的原油属于特重质原油。
全球定价基准油WTI和布伦特属于轻质低硫原油。中东伊拉克巴士拉油、阿联酋的迪拜油、阿曼的阿曼油属于中质含硫原油。
原油的化学分类以原油的化学组成为基础,通常采用原油某几个与化学组成有直接关系的物理性质作为分类依据。
(1)特性因数分类
原油特性因数K是根据相对密度和沸点组合成的复合常数,能反映原油的化学组成性质,可对原油进行分类。
(2)关键馏分特性分类
关键馏分特性分类法以原油的两个关键馏分的相对密度为分类标准。其中两个关键馏分是把原油在特定设备中,按规定条件进行蒸馏,分别在250~275℃和395~425℃取得。
还可以按硫含量分类为:超低硫原油、低硫原油、含硫原油和高硫原油四类等。